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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期: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31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9.3.11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则,公司应当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具体情形是否适用(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

(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

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3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最终数据需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为准。

公司将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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