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姚新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燕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平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148,722,681.74 | 1,202,838,506.30 | 78.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7,745,660.60 | -15,925,130.63 | 713.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8,799,354.56 | -31,639,919.96 | 380.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7,439,196.00 | -6,009,726.46 | -2,852.5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2 | 6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2 | 6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96% | -0.67% | 7.6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810,400,572.97 | 8,502,870,318.92 | -8.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44,757,648.17 | 1,366,040,346.29 | 5.7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256,876.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364,324.52 | |
债务重组损益 | 3,720,626.9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900,587.5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68,811.7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70,400.8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8,030.69 |
合计 | 8,946,306.0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3,50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48% | 270,360,000 | 质押 | 270,360,000 | |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71% | 89,069,416 | 质押 | 89,069,416 | |
舟山如山汇金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4% | 26,041,666 | |||
诸暨市薪原智勇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4% | 15,013,662 | |||
胡庆丰 | 境内自然人 | 1.26% | 11,592,357 | |||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9% | 9,968,000 | |||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98% | 9,000,000 | |||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95% | 8,680,555 | |||
蔡金兴 | 境内自然人 | 0.76% | 7,008,100 | |||
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炎投资102号私 | 其他 | 0.47% | 4,340,277 |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 270,3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360,000 | |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9,069,416 | 人民币普通股 | 89,069,416 | |
舟山如山汇金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041,666 | 人民币普通股 | 26,041,666 | |
诸暨市薪原智勇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13,66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13,662 | |
胡庆丰 | 11,592,35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92,357 | |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 9,96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968,000 | |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 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0 | |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680,555 | 人民币普通股 | 8,680,555 | |
蔡金兴 | 7,008,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8,100 | |
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炎投资10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340,277 | 人民币普通股 | 4,340,277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盾安精工为盾安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舟山如山汇金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如山汇金壹号")是浙江如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的合伙企业,其普通合伙人是浙江如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盾安控股全资子公司,如山汇金壹号的其他有限合伙人为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如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王涌,其中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如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浙江如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的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如山汇金壹号的实际控制人为姚新义,盾安精工和盾安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姚新义,存在关联关系。诸暨市薪原智勇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薪原智勇”)是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的持股平台,由公司董事长姚新义担任普通合伙人,与如山汇金壹号、盾安精工、盾安控股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10名其他股东之间,前10名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胡庆丰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549,957股;股东蔡金兴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610,8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97,3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769,971,453.52 | 1,552,283,156.38 | -50.40% | 主要系报告期归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 |
其他应收款 | 1,203,059,462.87 | 816,565,486.92 | 47.33% | 主要系报告期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不动产及供热设施设备等资产转让价款。 |
持有待售资产 | 480,013,888.01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不动产及供热设施设备等资产已转让。 | |
其他流动资产 | 52,849,161.56 | 95,391,588.06 | -44.60% | 主要系报告期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不动产及供热设施设备等资产已转让及对应的留存进项税额转出。 |
合同负债 | 74,418,404.09 | 108,707,662.29 | -31.54% | 主要系报告期预收货款的销售货物交付。 |
长期借款 | 134,455,117.54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综合收益 | 19,822,960.03 | 38,851,318.75 | -48.98% | 主要系报告期汇率波动。 |
合并利润表项目 | 本期累计数 | 上年同期累计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2,148,722,681.74 | 1,202,838,506.30 | 78.64% | 主要系报告期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紧紧围绕核心主业,着力提升各类产品的市场份额,2021年第一季度销量较去年同期显著增长。 |
营业成本 | 1,799,614,587.86 | 988,638,439.18 | 82.03% | 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 |
其他收益 | 17,028,504.76 | 42,772,356.58 | -60.19% | 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 |
投资收益 | 27,255,008.45 | 15,358,205.02 | 77.46% | 主要系报告期持有的联营企业天津节能业绩变动。 |
营业利润 | 115,926,504.81 | 1,186,411.83 | 9671.19% |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5,080,793.22 | 909,004.91 | 458.94% | 主要系报告期债务重组收益。 |
营业外支出 | 1,761,046.77 | 18,294,075.39 | -90.37% | 主要系上年同期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利润总额 | 119,246,251.26 | -16,198,658.65 | 836.15% |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
所得税 | 22,431,044.69 | 9,880,502.68 | 127.02% | 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 |
净利润 | 96,815,206.57 | -26,079,161.33 | 471.24% |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7,745,660.60 | -15,925,130.63 | 713.78% |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040,432.04 | -7,238,301.85 | -163.05% | 主要系报告期汇率波动。 |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销售商品、提供 | 1,439,305,226.56 | 887,345,398.07 | 62.20% | 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 |
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5,452,863.18 | 24,804,462.27 | 42.93% | 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出口退税增加。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41,239,896.43 | 509,482,190.51 | 124.00% | 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80,957,178.60 | 279,186,456.57 | 36.45% | 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6,063,157.35 | 31,826,940.19 | 76.15% | 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7,439,196.00 | -6,009,726.46 | -2852.53% | 主要系上年末制冷配件产业结合订单均衡生产下的战略性备库及付款到期结算。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5,581,173.80 | 4,823,007.10 | 3333.15% | 主要系报告期收到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不动产及供热设施设备等资产转让款。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7,318,290.72 | 58,074,585.48 | 67.57% | 主要系结算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供热项目应付工程款。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262,883.08 | -53,251,578.38 | 228.19% | 主要系报告期收到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不动产及供热设施设备等资产转让款。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78,676,047.00 | 523,375,190.00 | 48.78% | 主要系报告期收到天津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借款。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27,508,397.00 | 604,375,235.00 | 70.01% | 主要系报告期结余资金归还银行借款。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3,791,726.52 | 71,731,007.51 | -38.95% | 主要系报告期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减少。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9,243,531.00 | 6,385,000.00 | 6152.84% | 主要系归还浙江临杭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1,867,607.52 | -159,116,052.51 | -334.82% | 主要系报告期归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11,664,855.76 | -207,309,625.13 | -291.52% | 主要系报告期归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620,935.32 | 11,067,732.22 | -195.96% | 主要系报告期汇率波动。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4,389,711.01 | 737,780,490.27 | -50.61% | 主要系报告期归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及融资租赁款。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7日、3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6),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精工”)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盾安环境180,000,000股股份,占盾安环境总股本的19.62%,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股权存在质押,质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价格拟不低于5.6元/股。2021年4月16日,公司收到盾安精工发来的《关于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盾安精工决定调整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方案,即终止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平台公开征集意向投资人,改为盾安精工直接与意向投资人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
2、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事业合伙人计划相关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1日完成开立事业合伙人计划证券账户工作。截至2021年1月14日,本次事业合伙人计划通过诸暨市薪原智勇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5,013,662股,占公司股本的1.6369%,成交金额合计60,987,569.66元,成交均价约为4.063元/股。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000619 | 海螺型材 | 16,565,216.18 | 公允价值计量 | 20,193,600.00 | -1,579,200.00 | 18,614,400.00 | 交易性金融资 | 募集资金及自 |
产 | 有资金 | ||||||||||
合计 | 16,565,216.18 | -- | 20,193,600.00 | -1,579,2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8,614,400.00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20年03月21日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0年04月14日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