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7

关于对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04 号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如下事项:

1.你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73.8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6,753.2万元。你公司认定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为4.3亿元,主要系废料销售、材料销售、租赁等。请你公司核查是否存在其他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如否,对照收入结构说明理由,如是,说明未扣除的原因。

2. 你公司股东大会于2018年11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关联互保期限的议案》,根据该议案,你公司与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的互保金额为10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年。你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预计对外担保损失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你公司对盾安控股提供的担保计提担保损失63,277.88万元,并全部计入2020年度损益。鉴于此,你公司同时将2020年业绩快报由原预告亏损3.74

亿元修正为亏损9.68亿元。年审会计师将预计担保赔偿损失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请你公司:

(1)说明相关担保对应的主债权债务情况,包括主债权债务形成时间、金额、期限、是否已出现违约、违约时点等;

(2)结合主债权债务违约情况,说明判断可能由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并计提预计担保赔偿损失的原因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3)结合主债权债务违约时点,说明判断公司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时点及依据,在发现时点是否进行了临时信息披露(如适用)或计提相应预计损失,若否,说明未在发现后及时计提损失的原因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4)说明你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才经董事会审议确定计提相应损失,却将相应损失计入2020年度损益而非2021年度损益的原因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年报显示,2020年12月31日,你公司全资孙公司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阳盾安”)与莱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阳城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莱阳盾安涉及供暖供汽的不动产及供热设施设备等资产转让给莱阳城建。根据评估报告,莱阳盾安相关资产以2020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68,686.73万元,莱阳盾安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为66,277.95万元,未见减值迹象。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资产转让总价款53,000.00万元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交接。你公司股东

大会于2021年1月13日审议通过该事项。你公司认为莱阳盾安相关资产于2020年12月31日符合持有待售资产的确认条件,根据转让价款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于2020年度确认持有待售资产减值损失20,558.93万元。年审会计师将莱阳盾安资产减值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请你公司:

(1)说明本次交易作价低于评估值的原因及合理性,合同约定的支付安排及目前进展,同时请列示相关事项对报告期具体报表科目及金额的影响,涉及利润表科目的,同时说明金额的计算过程;

(2)结合相关事项通过股东大会的时点、交割安排和付款进度,说明将莱阳盾安相关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并在2020年度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3)对比持有待售资产的确认条件、持有待售资产减值的计提条件等,说明持有待售资产确认和减值计提的计算过程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报告期内,你公司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67%股权(含江苏大通持有的南通大通宝富风机有限公司74.9%股权),同时转让公司对江苏大通和南通大通宝富风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宝富”)的相关债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5月31日,江苏大通67%股权评估值为522.98万元,你公司对江苏大通享有的到期债权总额为2,837.25万元,你公司对南通宝富享有的到期债权总额为4.77

亿元。2020年11月24日,你公司与交易对方南通孚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孚航”)签订《转让协议书》,前述资产转让总价款2亿元,其中,对南通宝富的债权转让价格为1.66亿元。年报显示,上述债权处置确认投资损失3.11亿元,你公司对江苏大通的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为1.19亿元;而财务附注“长期股权投资”部分显示,对江苏大通期初余额(账面价值)为0,报告期减少投资8,923.89万元。我部同时关注到,南通孚航2019年期末净资产为869.8万元,营业收入为0,股权结构为一名自然人及三家有限合伙企业。

请你公司:

(1)说明对南通宝富享有的到期债权产生的时间、原因,本次交易中出现巨额折价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南通孚航的成立时间、获得本次交易机会的背景、资信情况及付款来源,穿透说明其股权结构至自然人、上市公司或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核查是否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说明处置江苏大通股权的投资收益,说明处置价款与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部分显示的减少投资金额不一致的原因;

(4)列示本次交易对报告期具体报表科目和金额的影响,涉及利润表科目的,同时说明金额的计算过程。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 年报显示,公司与水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

能源”)股权转让协议存在纠纷,2019年11月21日,浙江节能与水发能源签订了关于天津节能65%股权的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水发能源需支付给浙江节能转让总价款78,000万元,其中:水发能源已支付转让价款29,300万元,到期应付未付转让价款25,300万元,剩余23,400万元转让价款暂未达到支付条件。浙江节能已就水发能源未按时支付的转让价款提起诉讼,目前双方正在积极磋商和解事宜。

请你公司:

(1)说明天津节能丧失控制权的时点及在该时点已收到的转让价款;

(2)说明在收款未达50%时即判断公司已丧失该项股权的控制权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后续出现款项支付纠纷是否影响前期会计判断结论。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存在“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64亿元,“预计注销控股子公司损失”-7,788.34万元,“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5,629.25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形成前述事项的具体情况,影响的会计科目及金额,相关损益金额的确认过程及依据;

(2)说明控股子公司的注销进度,将预计注销损失确定在报告期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3)按具体事项列示非经常性损益表与利润表相关科目及金额的对应关系。

7. 年报显示,你公司库存商品的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期初余额

1.43亿元,报告期增加计提1,320.06万元、转回或转销1.01亿元、减少“其他”1,053.58万元,期末余额4,458.92万元。请你公司:

(1)按业务说明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的内容、金额,大额转回或转销的原因及依据;

(2)说明减少“其他”的内容和产生原因;

(3)存在2019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报告期转回的,结合转回的确定依据、与计提时测算的差异,说明前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86.77万元、核销69.15万元、减少“其他”9,128.1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报告期减少“其他”的内容和产生原因,相应的会计处理过程。

9. 年报财务报表附注其他应收款部分显示,公司存在往来借款,期初账面余额5.69亿元,期末账面余额4.56亿元;同时报告期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584.35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往来借款形成的时间、对象、期限,借款方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如是,说明具体关系情形,以及相关事项履行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如适用);

(2)说明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对应的主要事项,计提金额的确认过程及依据。

10.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5,739.48万元;非经常性损益表显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4,544.84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的发生时间、原因、确认入当期损益的依据;

(2)说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的对应关系,未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说明未计入的原因。

11. 年报显示,你公司期末总资产85.03亿元,负债总额72.2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4.99%;流动负债期末余额69.77亿元,占总负债的96.54%;短期债务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33.35亿元,占流动负债的47.78%;而你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仅为15.5亿元,占短期负债的46.57%。请你公司结合截至目前的长短期债务及偿还安排、融资能力、资产负债结构、营运资金需求等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是,进一步说明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作出必要的风险提示(如适用)。

12. 年报公司业务概要部分显示,你公司围绕新能源汽车方向进行产业升级,作为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核心零部件的供应商正在按公司现有战略规划持续加大对该产业的投入,稳步提升市场份额,目前已经同国内比亚迪、吉利、长安、上汽、一汽等知名企业开展业务合作;但营业收入构成表中未见相关产品营业收入的披露。此外,你公司产销量表中,系按金额为单位进行填报。

请你公司:

(1)说明公司作为供应商,提供的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核心

零部件的内容,目前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

(2)说明产销量未按量为单位进行填报的原因。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和会计师核查意见等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1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