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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88号),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9,414,802股新股。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39,414,80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09,999,999.6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9,133,787.12元,己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11025329200007893的人民币账户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2月16日出具天健验〔2022〕6-81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累计发生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809,999,999.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目

项目累计发生额

保荐机构直接扣留的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

保荐机构直接扣留的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8,490,566.03

2022年

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2022年12月14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801,509,433.59

减: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减: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799,375,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73,839.21

减:节余资金净额

减:节余资金净额2,208,272.80

截至2023年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

截至2023年

日募集资金结余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2022年12月,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专户余额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12110253292000078930
合计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799,375,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具体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公司使用节余资金可以免于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已注销。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79,913.3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9,937.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79,913.3879,913.380079,937.50100.0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79,913.3879,913.380079,937.50100.0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金额大于承诺金额系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241,212.88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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