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拟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作出的。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调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将调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金昌、景旭、王秀芬
2021年6月25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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