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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9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二)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57.67%,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5.29%;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财务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研究与开发、

担保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信息系统、内部监督、关联交易;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投资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关联交易。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如下:

1、组织机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经理层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并形成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经理层由董事会聘任,组织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发展战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制度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与议事规则。

公司将重点围绕两条主线推进业务发展:清洁能源发电以及热电联产方面,继续推进具有竞争力的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大力发展平价上网风电项目,持续推进垃圾发电及静脉产业园项目。综合能源服务方面,公司将围绕数据中心、储能、售电、能效管理开展业务。重点在粤港澳大湾区、苏州工业园区、徐州、新疆准东、内蒙锡盟等打造大型综合能源示范区;聚焦中小企业用户,开展售电、热冷,推动能源新零售业务,重点布局江苏、广东、浙江等电力现货交易大省,创新业务模式,尝试线上交易;专注于储能技术的应用,加快探索电源侧储能、电网侧储能、用户侧储能等不同应用场景;深入开展数据中心研究,充分利用公司布局

在上海、广州等周边清洁能源电厂的热电冷等资源,布局数据中心项目。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健全了招聘、薪酬、绩效、培训、奖惩、晋升等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通过原有的《招聘与录用管理标准》《绩效考核管理标准》《员工考勤管理标准》《福利管理标准》《劳务用工管理标准》《员工培训管理标准》,以及2020年新增的《员工借款管理》、修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员工招聘流程、优化员工福利、对员工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管理、提升员工工作技能及专业素养,提高组织整体工作效能;针对性引进重点人才,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实施激励性的薪酬与绩效制度,提升工作积极性,并推动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开展各类管理与专业培训,扩充业务知识并提升规范公司行为的能力;建立干部轮岗制度,提升企业活力;严格执行奖惩、晋升制度,确保内部公平。

4、社会责任

公司不断持续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推行清洁生产,节约资源,降低能耗;生产废水循环使用,污水有效处理,达标排放;有害废物集中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生产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同时公司不断改进技术,致力于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大气污染,发展循环经济。

公司始终秉承“把绿色能源带进生活”的理念,在发展壮大企业,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积极承担对职工、客户、社会等利益相关方的责任;持续改造升级,做好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信守公司承诺,为客户提供优质绿色能源的同时不断提升客户服务;关注员工成长,鼓励员工发展,维护员工利益,为建设和谐社会和绿色家园履行应尽义务。

5、企业文化

公司在“价值引领、创新驱动、奋斗为本、协同一家”三位一体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秉承“创业、创新、争先、领先”的企业精神,营造“简单、高效、纪律、活力”的文化氛围,积极培育员工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公司一直坚持走绿色经营、和谐发展的道路,在承担和履行经济责任、员工责任、环境责任的同时,还搭建了以环保公益

为特色,兼顾教育与灾难救助的“三位一体化”慈善公益模式,多年来开展和参与各项公益慈善项目。

6、财务管理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均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和职责权限,并配备了相应的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计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能够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能分开。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财务会计补充规定,并建立了公司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明确制订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公司目前已制定并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财务会计制度》《费用报销与支付管理标准》《财务基础工作管理标准》《财务体制管理标准》《预算与财务分析管理标准》《三项费用管控办法》《资产管理标准》《现金池管理标准》《资金管理标准》《在建工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暂行规定》《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NC业务流程标准化》《SAP业务流程标准化》《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等。这些财务会计制度对规范公司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保障财务会计数据准确,防止错弊和堵塞漏洞提供了有力保证。

2020年度,公司还通过税收筹划、借款利率监控、外币远期合约、SAP系统二期、建设企业SAP系统接口优化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效率,规范相关财务风险。

7、筹资管理

公司形成了严格的筹资审批授权程序,规范了公司筹资运营活动,有效地防范了筹资活动风险、提高了资金使用的效益。2020年度,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及运营需求,建立科学的融资规划,通过争取银行授信额度、推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等措施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同时,公司通过优化筹资管理组织结构及职能设置,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融资管理标准》等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和资源共享,有效提升融资绩效。

8、投资管理

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及投资的规范化运作,规避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生物质发电项目开发指引》《燃机发电项目开发指引》《风

电发电项目开发指引》等系列投资管理制度,规范了投资评估、决策以及投后管理程序和权限;同时,在投资评审过程中充分发挥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的专业判断和决策优势,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切实防范重大投资风险。

9、采购管理

公司在采购方面建立了《电力企业燃料管理标准》《招标管理标准》《供应链管理标准》《供应商管理标准》《基建期供应链管理标准》《评标办法使用指引》《供应链管理考评办法》等管理制度,明确了请购、采购、验收、付款、采购后评估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基础上,对大宗物资的采购实施统筹安排,制定合理采购计划,有效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切实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10、资产管理

公司在资产业务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符合内部控制要求,对固定资产的请购、验收、登记、入账、调拨、维护、盘点、处置等流程进行规范,成本核算、折旧、减值符合国家会计管理规定。无形资产方面,公司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的无形资产成本核算、摊销等方法进行核算,保证无形资产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存货方面,公司建立了存货管理制度和相关业务的授权,并以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明确了原辅料、备品备件、产成品入库出库、仓储保管、盘点清查、存货处置等相关活动的程序,保障存货安全及信息的完整、准确。公司为持续提升规范管理,制定了《资产管理标准》《不良资产管理标准》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完善了管理标准,更好的契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11、销售管理

2020年度,公司立足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及负荷密集的工业园区,为用户提供清洁能源供应、需求侧管理、能源交易等服务。同时,公司积极开发海外业务,布局“一带一路”经济带。公司建立和完善了科学、灵活的产品销售策略和定价机制,严格执行信控政策,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2、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2020年公司针对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在原

有《工程项目管理标准》《工程计划管理标准》《工程设计管理标准》《工程监理单位管理标准》《工程质量管理标准》《造价管理标准》的基础上,又新增了《技改项目建设管理指引》《工程项目管理费管理标准》等系列规章制度,规范项目立项、预算、招标、施工、监理、验收等工作流程,合理设置岗位的职责权限。项目建设期内,建立督办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监控,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项目建设完工后,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决算、移交,确保资产和收入的及时入账,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

13、研究与开发

公司高度重视研究与开发工作,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发展战略制定科研计划,在原有《科技工作管理标准》《科研项目管理标准》规则制度的基础上,又新增了《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管理办法》,用以指导和规范公司科技工作的规划与计划、科技项目与科研成果管理、科技人才管理、科研能力建设以及科技激励、考核与评价工作。

14、担保管理

根据《公司法》《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针对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加以控制,保证公司资产安全。2020年度公司申请的银行授信及对外担保事项均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下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综合授信总额度内与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的授信额度与担保额度。此外,担保事项已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并及时披露担保进展情况。

15、财务报告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提高会计核算、信息披露质量,公司依据国家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会计账务处理等主要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制定了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相关制度,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规范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

16、全面预算

公司建立了《预算与财务分析管理标准》,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和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明确了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分析、考核等的工作程序和具体

要求,遵循闭环管理原则,结合业务战略执行情况与行动计划,采用一系列专门的技术和方法,通过事前预算、事中控制和事后差异分析,将整个预算工作全面贯穿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分析与评价。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回顾,从预算的角度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辅助管理层及时对经营方向及目标做出调整,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和管理水平。

17、合同管理

在合同管理方面,公司按照《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合同管理标准》,由法务部负责规范、指导、监督和检查合同管理工作,同时负责本部和系统各企业上报合同条款的审核。公司各部门、各业务单位在内审、法务等合规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规范合同的谈判、审核、签订、执行等过程,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8、信息与沟通

为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在内部有效沟通和充分利用,公司建立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规范重大事项内部报告、评价、审核及处置工作,明确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子公司以及有关人员对重大信息内部沟通、处置的职责和程序,以多种内部沟通渠道做好对各类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9、信息系统

公司使用PM 系统、SIS 系统、ERP系统、EC系统、设备管理 EAM 系统等多个管理系统。针对系统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控制程序,包括《信息安全管理标准》《信息化工作管理标准》《网络系统管理标准》《PM系统管理标准》等。同时,公司成立了信息化委员会,由其负责审核信息化和信息安全的战略规划及规章制度、信息化项目落地、信息化软硬件系统管理等工作,提升公司综合运营管控能力。

20、内部监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董事会领导,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为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了内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审计机构、审计职责、审计工作程序等做出了规定,通过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内部自我约束机制,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和健康发展。

21、信息披露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重大信息沟通机制,明确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披露主体及职责、披露内容及标准、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信息传递、审批及披露程序等,对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内部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准确、透明、合规。2020年,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要求,不仅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内容,同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目前,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统计和确认,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以达到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要求。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按孰低原则确定,具体如下:

缺陷等级衡量指标评价项目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缺陷等级衡量指标评价项目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重大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包括漏报)金额错报≥资产总额1.5%错报≥营业收入3%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0.5%≤错报<资产总额1.5%营业收入1%≤错报<营业收入3%
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0.5%错报<营业收入1%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 公司更正已经发布的财务报告; ② 审计师在当期财务报告中发现了公司未能通过有效内部控制的重大错报; ③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④未能实行有效的监控和风险评估; 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⑥对已发现的重大缺陷,未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 ⑦控制环境失效。
重要缺陷① 会计准则选择和会计政策应用方面的控制执行不到位; ②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执行不到位; ③ 对非常规交易的控制执行不到位; ④ 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相关的控制执行不到位。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具体如下:

缺陷等级衡量指标评价项目
重大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实际损失金额损失≥资产总额1.5%损失≥营业收入3%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0.5%≤损失<资产总额1.5%营业收入1%≤损失<营业收入3%
一般缺陷损失<资产总额0.5%损失<营业收入1%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令企业失去继续运作的能力,并且这个缺陷几乎肯定会发生。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对企业在争取完成其策略性计划和目标只造成轻微或十分轻微影响,并且发生可能性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之关联方通过第三方供应商占用协鑫能科资金2,000万元,用于其债务偿还。截止2021年3月5日,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已全部偿还占用资金本金及占用期间利息。

针对上述缺陷,协鑫能科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杜绝资金占用问题,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协鑫能科还将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加强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针对此类事项自查自纠自改,杜绝类似违规事项的发生,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对照上述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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