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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3

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21 号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 关于资金占用。年报显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19、2020年度存在资金占用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余额达1.93亿元。请你公司逐笔列示公司资金占用情况、日最高余额、发生原因、占用方式,并说明你公司内部控制程序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你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认为不存在重大缺陷的理由;请年审机构核查并说明前一年度未发现资金占用的原因及合理性。

2. 关于预付账款。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为10.3亿元,同比增长159.12%,其中预付江苏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5.3亿元,占比51.42%,预付协鑫天然气贸易(广东)有限公司0.41亿元,同比增长103.51%。请你公司说明与上述公司的交易模式、交易内容、预付账款产生的原因,其中江苏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是否为你公司关联方,如是,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符合商业实质,进而是否构成关联方变相非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情形。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关于关联方应收款项。年报显示,你公司存在较多关联方应收项目,其中应收账款0.99亿元、应收账款融资0.56亿元。请你公司逐笔说明上述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融资的形成原因,涉及的交易事项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如适用),交易价格是否公允,付款期限是否超过协议安排,如是,请进一步说明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关于其他应收款。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2.74亿元,同比增长42.33%,其中保证金1.3亿元,同比增长117.58%,新增应收资产出售款0.61亿元,新增利息0.14亿元。上述保证金、应收资产出售款和利息部分或者全部来自广州市久鼎能源有限公司、鑫源融资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Open Mountain Turkey JeotermalEnerjiürentim Limited、协鑫集团有限公司。请你公司列示并说明与上述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形成原因、交易对方是否与你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是否具备还款能力及你公司的收回安排。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 关于质押风险。年报显示,你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被质押的股份累计占其所持你公司股份的98.99%和100.00%,共计占你公司总股本的63.71%,主要原因系自身资金以及并购贷需求。请你公司论证并说明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履约能力和追加担保能力、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股份质押事项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稳定性等方面的影响。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4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

行披露义务。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2021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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