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情况
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预案,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2023年1-12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
序号 | 姓名 | 任职职务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 报酬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1 | 胡 嘉 |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 0 |
2 | 吕海涛 | 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 0 |
3 | 黄如华 |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经理 | 870,260.00 |
4 | 肖家河 |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0 |
5 | 古 朴 |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13,054.64 |
6 | 高 刚 |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99,996.00 |
7 | 徐小伍 |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99,996.00 |
8 | 张 亮 |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73,012.95 |
9 | 古少波 |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 | 987,094.23 |
10 | 禹宾宾 | 第八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 | 0 |
11 | 吴柳青 | 第八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 | 246,149.30 |
12 | 高传玉 | 第八届董事会副总经理 | 802,457.74 |
13 | 薛 文 | 第八届董事会财务总监 | 675,169.83 |
14 | 刘清松 | 第八届董事会副总经理 | 785,071.36 |
15 | 沈旭艳 | 第八届董事会副总经理 | 792,467.84 |
16 | 李双华 | 第八届董事会副总经理 | 654,680.56 |
17 | 左桃林 | 第八届董事会秘书 | 504,052.88 |
18 | 于泳波 |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 | 949,137.22 |
19 | 施 雷 |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 0 |
20 | 周 娟 |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0 |
21 | 马 珂 |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0 |
22 | 苏华海 |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0 |
23 | 黄亚英 |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7,379.86 |
24 | 余少潜 | 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 207,215.36 |
25 | 黄黎黎 | 第七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 | 0 |
26 | 薛依东 | 第七届董事会副总经理 | 872,462.12 |
27 | 张东辉 | 第七届董事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02,383.18 |
合计 | 9,862,041.07 |
注:
1、若上述表格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2、2023年董事会换届后,先后增聘了黄如华、高传玉、沈旭艳、薛文、左桃林五位高管,2023年合计领薪364.44万元;因2022年离职高管金红英、张东辉、廖建中2022年合计领薪90.8万元,2023年未再发生;其他留任高管薪酬基本持平。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具体方案
1、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
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位独立董事10万元/年,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薪资标准
(1)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资标准合计人民币35-150万元/年,由基本薪资和绩效薪资构成;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资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资按照公司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发放。
(2)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监事薪资标准
(1)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监事外具体职务的监事
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资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资按照公司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发放。
(2)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监事外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薪资标准
薪资标准合计人民币35-150万元/年,由基本薪资和绩效薪资构成;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资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资按照公司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发放。
三、其他规定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薪金及津贴均按月发放,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