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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鹰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高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高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0年任职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2日)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原则,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目标,谨慎、勤勉、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现将2020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出席会议,参会前均认真查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就议案内容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高 刚50500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会议3次(实际出席1次会议,未出席会议已向公司书面请假)。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注公司发展和

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发表意见时间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2020年1月19日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同意
2020年5月15日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
发表意见时间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2020年1月19日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同意
会计政策变更同意
2020年2月28日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资准备同意
2020年4月28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同意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同意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同意
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同意
2020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同意
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同意
会计政策变更同意
修订《公司章程》同意
2020年5月17日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同意
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同意
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在本人任职期间,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2020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预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重点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及审议程序进行监督,切实地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从专业的角度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沟通,现场检查天数为9天,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方面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经营的持续影响、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三)日常工作履职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主动向公司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

情况。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公司及公司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在未来的日子里,希望其他独立董事们可以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zq@szby.cn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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