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6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2021年6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