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信息资料,经认真核查,对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综合实力较强,自2001年一直承担本公司审计业务。
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计骅、石建辉、潘亚岚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