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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雪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5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其中以现场方式参加3次、以通讯方式参加6次,没有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亲自列席了3次。

(三)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20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按时参

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一)2020年3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9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情况、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0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对回购股份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0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和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同时,本人能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公司的经营、公司治理、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等情况,以及报刊、网络等公共媒体对公司的相关宣传和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与掌握。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0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能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

2020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能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还会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了公司利益,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4、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及时进行了解,对董事会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审议,运用自身专业背景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5、培训和学习

2020年度,本人分别于8月份、12月份参加了由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新《证券法》系列培训之“董监高的法律责任”的培训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培训。作为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的成员,积极参加委员会的各项活动,积极学习和讨论相关事项,积极建言献策。

本人日常注重加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没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的情况。

4、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等。

2021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所给予的积极配

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本人联系方式:11041011@suda.edu.cn

独立董事:俞雪华

2021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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