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058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何春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艳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096,150,644.80 | 2,748,257,209.38 | 49.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4,933,299.96 | 98,274,278.72 | 128.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90,473,314.30 | 70,847,726.38 | 168.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83,085,406.13 | 202,890,523.02 | -9.7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25 | 0.0445 | 130.3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25 | 0.0445 | 130.3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1% | 1.96% | 2.2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787,393,977.81 | 13,189,223,542.04 | 4.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451,564,631.49 | 5,226,047,087.98 | 4.3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4,242.5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173,923.3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723,418.1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1,904,732.7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73,904.1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169,874.4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342,552.58 | |
合计 | 34,459,985.66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5,59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64% | 587,871,726 | |||
李非文 | 境内自然人 | 5.00% | 110,338,500 | 质押 | 108,500,000 | |
冻结 | 91,838,500 | |||||
燕卫民 | 境内自然人 | 3.60% | 79,536,000 | 质押 | 79,516,000 | |
冻结 | 79,536,000 | |||||
朱峥 | 境内自然人 | 3.09% | 68,200,000 | 质押 | 68,200,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00% | 44,033,016 | |||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14% | 25,200,000 | |||
金洁 | 境内自然人 | 0.91% | 20,000,000 | 质押 | 20,000,000 | |
刘本忠 | 境内自然人 | 0.76% | 16,690,000 | 质押 | 16,690,000 | |
李强 | 境内自然人 | 0.64% | 14,224,169 | 冻结 | 14,224,169 | |
杨林 | 境内自然人 | 0.60% | 13,250,0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 587,871,726 | 人民币普通股 | 587,871,726 | |||
李非文 | 110,33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338,500 | |||
燕卫民 | 79,53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9,536,000 |
朱峥 | 68,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200,0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4,033,016 | 人民币普通股 | 44,033,016 |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5,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00,000 |
金洁 | 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0 |
刘本忠 | 16,6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90,000 |
李强 | 14,224,1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4,224,169 |
杨林 | 13,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5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沙钢集团与其他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杨林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250,0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1年3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372,707,787.39 | 169,690,881.61 | 119.6% | 报告期公司销售回笼款增加 |
应收账款 | 25,166,995.80 | 38,585,546.28 | -34.8% | 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收回 |
预付账款 | 438,810,545.10 | 285,669,050.56 | 53.6% | 报告期公司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18,001,895.06 | 8,869,100.97 | 103.0% | 报告期公司间往来款增加 |
利润表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1-3月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4,096,150,644.80 | 2,748,257,209.38 | 49.0% | 报告期公司钢材销售价格上涨、销售量同比增加 |
营业成本 | 3,441,176,125.16 | 2,457,294,053.24 | 40.0% | 报告期公司原辅料价格上涨、产量同比增加 |
管理费用 | 61,596,313.05 | 46,255,735.57 | 33.2% | 报告期公司中介机构费用及职工薪酬等增加 |
研发费用 | 34,359,921.86 | 12,512,624.16 | 174.6% | 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增加 |
财务费用 | 8,161,818.73 | 2,239,122.95 | 264.5% | 报告期公司短期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 |
其他收益 | 9,173,923.31 | 4,985,318.64 | 84.0% | 报告期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7,098,111.65 | 4,983,825.63 | 443.7% | 报告期公司理财收入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2,178,090.99 | 5,681,545.26 | -61.7% | 报告期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捐赠支出同比减少 |
所得税费用 | 143,057,385.18 | 48,783,052.13 | 193.3% | 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增加,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1-3月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408,976.48 | -204,431,877.08 | 不适用 | 报告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同比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892,777.77 | -66,077,366.67 | 不适用 | 报告期公司短期借款增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19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6年9月30日,经与相关各方论证,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6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
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2017年6月2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34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重组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条落实和回复,由于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调整,并完成了对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16日上午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2020年12月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20】第17号)。公司收到本次重组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积极对有关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讨论。由于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回复。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由于本次交易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即标的公司的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本次重组的审计报告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0年12月31日申请延期至2021年1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同时回复了深交所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等相关公告。 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后,公司及时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配套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同时,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在第一次延期到期(即2021年1月31日)后,将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再次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1年1月31日延期至2021年2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2021年2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288)。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公司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中审计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审计报告有效期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经申请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2月28日,由于标的公司财务数据超过有效期,需要对标的公司进行加期审计并更新财务数据后进行审查,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2021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021年4月12日,公司及中介机构完成了对标的公司的加期审计、补充尽调等工作,公司随即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恢复审查的申请。2021年4月23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2021年3月9日、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2021年2月3 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申5389号〕,对再审申请人郭照湘、周建清、许军因与被申请人张家港市新天宏铜业有限公司、沙钢股份及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裁定驳回郭照湘、周建清、许军的再审申请。 | 2021年02月04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8)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6,000 | -- | 54,000 | 25,229 | 增长 | 42.69% | -- | 114.0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41 | -- | 0.2461 | 0.1140 | 增长 | 43.94% | -- | 115.92% |
业绩预告的说明 | 受钢材销售价格上升、销量同比增长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产品销售毛利好于预期,预计2021年上半年度业绩同比增长。 |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467,250 | 464,124.3 | 0 |
信托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9,000 | 29,000 | 0 |
合计 | 496,250 | 493,124.3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名称(或受托人姓名) | 受托机构(或受托人)类型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资金来源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报告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 事项概述及相关查询索引(如有) |
中海信托 | 信托公司 | 非保本浮动收 | 6,000 | 自有资金 | 2020年05 | 2022年05 | 江苏省泰 | 按季结息 | 8.00% | 960 | 118.36 | 120.00 | 0 | 是 | 有 | 临2020- |
股份有限公司 | 益 | 月22日 | 月22日 | 州鑫泰集团有限公司 | 最后一季利随本清 | 051 | ||||||||||
上海爱建信托有限公司 | 信托公司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5,000 | 自有资金 | 2020年06月09日 | 2021年12月08日 | 货币形式信托资产 | 每半年结息最后半年利随本清 | 7.30% | 547 | 90 | 0.00 | 0 | 是 | 有 | 临2020-051 |
上海爱建信托有限公司 | 信托公司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6,000 | 自有资金 | 2020年06月24日 | 2022年06月23日 | 货币形式信托资产 | 每半年结息最后半年利随本清 | 8.10% | 970.67 | 119.84 | 0.00 | 0 | 是 | 有 | 临2020-051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信托公司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0年07月23日 | 2022年07月22日 | 应收账款转让和回购 | 按季结息最后一季利随本清 | 7.40% | 443.39 | 54.74 | 54.00 | 0 | 是 | 有 | 临2020-062 |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信托公司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0年10月20日 | 2022年10月20日 | 南京市首头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债权 | 每6个月结息一次最后6个月利随本清 | 6.00% | 360 | 44.38 | 0.00 | 0 | 是 | 有 | 临2020-081 |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信托公司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5,000 | 自有资金 | 2020年11月05日 | 2022年05月20日 | 泰州市鑫鸿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按季结息最后一季利随本清 | 6.80% | 522.58 | 83.84 | 83.84 | 0 | 是 | 有 | 临2020-094 |
合计 | 28,000 | -- | -- | -- | -- | -- | -- | 3,803.64 | 511.16 | -- | 0 | -- | -- | --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