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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雪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本公司”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下属内部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业务事项进行评价。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独立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

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及审批程序、用途调整与变更、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对关联交易、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了回避。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及时将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同时,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批的权限,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规要求实施关联交易,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报告期内,本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日常经营活动交易,并严格规范管理,未经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审批的情况下,公司禁止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何形式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及相关义务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平地对待所有股东,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提高了公司透明度。与此同时,做好信息披露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和保密工作,未出现信息泄密事件;指导并督促下属子公司严格按制度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和保密工作。并在公司网站上增加了“投资者关系”栏目让投资者及公司股东更便捷的了解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前期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等情况。

4、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的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公司担保风险,加强对公章管理人员的培训及岗位监督,严禁任何未经批准的对外担保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生违规担保情况。

5、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均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规范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7、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通过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对控股子公司实行控制管理,且公司制定了《委派财务人员管理办法》,将财务、重大投资、人事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纳入统一管理。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

财务部定期取得并审阅各控股子公司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部定期对各分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财务报告、内部管理进行监督与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是有效的。

8、对知识产权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使知识产权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服务,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及修订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手册》《保密管理制度》《公文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从操作、执行、过程管控对企业知识产权进行管理,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与专题讨论。报告期内,公司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得到了有效控制。

9、对安全生产的内部控制

为更好的贯彻和宣传国家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做好企业各项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证于员工在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结合公司实际,为严格规范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公司制定了《关于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公司生产管理与支持部门定期组织培训与专项讨论、日常监督与检查、安全情况反馈与整改落实。

报告期内,公司对企业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有效、可控。

10、对职业道德的内部控制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职业道德行为,加强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投机取巧、脚踏实地的企业文化建设。严防企业腐败,杜绝公司利益流失和利润输出行为,公司制定了《廉洁管理制度》和《关于禁止、查处商业贿赂行为的管理规定》制度。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管理培训和宣传学习,内部审计部门日常监督与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对企业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管理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四川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开林照明有限公司、佛山小雪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益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曼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佛山雪莱特汽车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佛

山雪莱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佛山雪莱特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仲樽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三会一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1)股东大会:本公司自上市以来召开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均请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交所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自本公司上市以来未发生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也无应监事会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均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本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其他情形,能够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障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选聘董事,并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引入独立董事,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建设合理;公司全体董事能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遵守董事行为规范,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组织的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会各成员都能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并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董事会会议投票表决重大事项或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严格遵循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审议规定,审慎决策,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3)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选聘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够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审核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对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投资、重大财务决策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收购、出售资产情况、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的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程序、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职能部门设置及职责分配

本公司根据经营业务及管理的需要设置的部门有:证券投资部、审计部、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部、生产管理与支持部、后勤部等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监督。

本公司部门职责文件规定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工作程序,上述主要部门的职责、工作程序及运行情况概述如下:

证券投资部:负责证券市场信息、政策法规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对资本市场进行研究分析;负责公司对外投资、企业并购、资产重组等资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具体实施工作;股票发行上市后,协助董事会秘书进行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审计部:主要负责对本公司及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财务收支、责任履行、经济效益及内部控制等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和

评价的风险控制工作。

公司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日常行政文秘、合同与法律事务、公章登记管理、政策研究与项目申报、商标专利等工作。同时负责各委员会的运作、生产安全监督、对外事务等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资关系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

财务部:主要负责全公司财务管理系统建设、财务预决算、会计核算、资金结算、财务风险监控、税务筹划及对子公司等经营单位的经营目标进行考核管理等工作。

信息部:负责公司电脑软硬件和网络的维护和建设;网站的维护与建设;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维护与建设;ERP系统的支持、维护与管理;公司信息化建设的规划与实施。

生产管理与支持部:主要负责公司各类管理认证体系建设与维护及内审、检测运营与管理;精益化生产推进与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能源动力服务与管理;生产系统辅导与支持及管理;仓储与物流管理等。

后勤部:公司统一的后勤服务平台。主要负责公司饭堂、宿舍、保安、清洁绿化、厂区安全、公司房产等后勤保障服务;办公用品管理等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领导及授权下实行公司总裁负责制及子公司负责人负责制,公司经营管理由总裁向董事会负责;由子公司负责人对相应业务(采购、生产、销售等)实施具体经营与管理,并对各自经营管理结果向总裁负责;同时公司总部通过设立集约化的专业职能部门,加大公司整体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与控制力度,提升管理水平。

本公司总裁严格执行《总经理工作细则》,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及时取得经营、财务信息,以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其权利及义务,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内部审计

公司审计工作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配备了内审人员,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

情况进行内部独立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

4、人力资源

公司围绕生产经营目标,建立了由招聘、薪酬、绩效考核、培训与奖惩等几大模块组成的人力资源系统。公司的用人观为“以人为本,德才兼备,知人善用,任人唯贤,外引内塑”,为每一位员工营造宽松、良好的环境与公平的竞争氛围,建立充分发挥个人潜能的激励机制,提供充分实现自我价值的发展空间。

公司将社会招聘高级人才与校园招聘相结合,引进不同层级人才,大力培养人才,大胆提拔人才,在生产、技术、销售管理方面都打造了强有力的人才梯队。公司建立内部讲师制度,聘请外部培训机构,为公司中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不断提升了员工素质。

公司还建立了全面的考核及经营单位责任制机制,对职能部门职员工作胜任能力、态度、经营单位经营业绩、效率提升等指标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个人薪资挂钩;同时对销售人员销售业绩、客户回款情况进行考核,也与个人薪资挂钩。

5、企业文化

公司经过近30年的发展,积淀了深厚的雪莱特人文化,构建了一套涵盖企业理念、企业精神、质量方针的企业文化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多项宣传企业理念,增强企业凝聚力的活动。公司还建立了雪莱特文化中心,设有图书室、乒乓球室、台球室,并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专题活动,活跃了企业的文娱、文化氛围,增强员工的忠诚度与凝聚力。

(三)风险评估

在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指导下,公司有关部门根据公司战略实施特点,制定和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实施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同时逐步向子公司延伸,确保子公司经营安全。通过风险防范、风险转移及风险排除等方法,将企业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承接业务前,对客户资信情况加以了解。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但同时存在经营风险的业务,也充分认清风险实质并积极采取降低、分担等策略来有效防范风险。主要包括本公司的经营风险、行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和股市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控制活动

1、日常经营控制

公司内部制订了包括采购、生产、销售、质量、人力资源、行政、财务、安全等管理运作程序和体系标准,使公司建立了严密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公司日常办公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如ORACLE ERP管理系统、钉钉办公管理及人事管理系统,对公司的整个制造分销、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系统权限、系统组织和管理、文件资料保管、数据等重要方面进行控制。信息化系统也根据公司发展管理要求进行相关升级与完善。

2、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本公司对于各项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和梳理,并实施了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在各项业务的分工及流程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本公司在经营管理中,为防止错误或舞弊的发生,在采购、销售、财务管理环节均进行了职责划分。公司的销售业务涉及到子公司销售部、物控部、公司财务部、公司办公室等。子公司销售部主要负责新产品推广、形象设计,推广事项安排;当新产品进入销售环节,由销售人员与客户签订合同;公司办公室负责审核合同;由物控部具体负责向客户发货;公司财务部负责逾期账款的发货控制管理、开具销售发票并监督收款工作;对销售人员业绩考核由子公司及公司财务部提供资料,由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按规定进行考核。通过上述职责划分,在销售过程中,授权与执行、考核与基础资料的提供、负责实物的部门与调拨实物的部门都由不同的部门执行,有效地防止了销售环节的舞弊和不法、不正当、不合理行为的发生。

3、授权审批控制

交易授权。本公司在交易授权上区分交易的不同性质采用了不同的授权审批方式。对于一般性交易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业务采用了各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制度;对于非常规性交易,如收购、投资、发行股票等重大交易需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定。

(1)一般授权。在采购业务中,本公司一直采用招标与审批相结合的制度。

大额的原材料采用招标方式,建立重大采购招投标制度;小额的原材料和采购采用审批方式,同时坚持多家供应商报价制;在销售业务中,发货指令由销售业务部门根据合同发出;在费用开支方面,由公司规定各种费用的审批权限,具体由部门经理、总裁执行。

(2)特别授权。对于重大经营活动,需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做出决定。

4、财产保护控制

本公司建立了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本公司在资产安全和记录的使用采用了安全防护措施。对于资产的管理建立了完善的机制和方法,从而使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得到根本保证。在记录、信息、资料的使用上,相关权限和保密原则保证了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5、财务管理控制

(1)财务制度的建立及规范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完整的财务管理控制制度以及相关的操作规程,如《财务审批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办法》《资金使用控制管理办法》《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等等,对各环节进行有效控制,使数据准确、及时、可靠,为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2)会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本公司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从业人员。正式上岗的会计人员均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制度的要求及本单位的会计业务需要,根据不相容职责相分离的原则,已合理设置出纳、成本会计、费用会计、原材料及应付账款管理会计、税务管理会计、应收款管理会计及其他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委派财务人员对子公司的整个经营情况进行管控与支持。

本公司就主要的会计处理程序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从原材料采购用款的审核、批准及支付,产品加工和生产成本的归集、分配及结转,产品的销售与收

款,各种费用的发生与归集,以及投资与收购、筹资与信贷等特殊业务都有相应的规定与制度。通过实施穿行测试、抽查有关凭证等必要的程序,本公司的会计系统能够确认并记录所有真实的交易;能够及时、充分详细地描述交易情况,并且能准确计量交易的价值;能够在适当的会计期间准确记录交易,并且使其在财务报表中适当地进行表达与披露。

6、预算控制

公司实行预算管理,通过预算考核推动公司整体业绩达成,对职能部门和经营单位费用成本的支出根据预算来管控。

7、绩效考评控制

本公司建立并实施了绩效考评制度,对管理人员根据预算的经营计划制定了考核依据,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标准。对销售人员制定了销售人员考核机制,划分销售区域,根据销售、回款、市场开拓的力度、费用使用情况等作为销售提成的依据。对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8、信息系统控制

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非常注意信息系统控制手段和方法的使用,为企业的高效、经济地运行提供了极大的帮助。在物控部门,原材料的采购、产品的生产、产成品的发运,采用信息系统控制,同时在采购过程,利用以销定产,最终决定采购量的动态方式,为降低库存量,减少资金沉积起到了积极作用;在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销售合同的管理、成品的发送指令、应收账款的金额、期限以及客户的信用情况全部采用信息系统处理,这使得工作效率极大地提高,工作准确度得到了保证。

9、证券业务监管

在证券市场上,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社会公众的监督,因而经营运作基本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客观、及时。本公司在证券和行业的监管两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内部监督

公司监事会负责对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形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设监督机构,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的审计部门开展了内部的各项监督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经营情况审计、定期财务报告审计、专项审计、全面内部审计等,提出审计及整改意见,并及时跟踪,督促执行。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专项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六、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缺陷定义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安全其他法律法规发展战略经营目标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5%潜在错报≧收入的0.5%2000万元及以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情况;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违反国家法具备合理可能性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对战略目标产生严重影响,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公司停产或危及公司持续经营。
离控制目标。律法规并受到处罚;公司重要业务完全缺乏控制制度或系统体系失效;导致公司声誉及公司形象完全丧失,很难、甚至无法恢复;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未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造成重大损失。行政处罚(500万元以上)或危及公司主要业务活动运营。全面危及战略目标实现。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控制目标。利润总额的2%≤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5%收入的0.2%≤潜在错报<收入的0.5%500万元(含5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公司违反行业规则或企业制度,形成较大负面影响和较大损失;公司主要业务控制制度和系统体系存在缺陷;导致公司声誉及公司形象受到局部的负面影响,但这种影响可能持续时间较长,能消除但是比较难。具备合理可能性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100万元至500万元)或对公司部分业务活动运营产生影响。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对战略目标具有一定影响,影响部分目标实现。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公司一项或多项业务经营活动受到一定影响,但不会危及公司持续经营。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2%潜在错报<收入的0.2%50万至500万之间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几乎不可能发生或违规问题不属于政府及监管部门关注和处罚的重点问题。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影响战略目标的程度较低、范围较小。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公司一项业务经营活动运转不畅,且不会危及公司其他业务活动。

七、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八、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和完善有效内部控制,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长:冼树忠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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