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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兴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林俊国)作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具体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林俊国,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职于福建省闽清县二轻局、福州市家具公司。历任华侨大学工商管理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华侨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华侨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系主任、教授、副院长;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副院长;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从事教学工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任职 状态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林俊国现任43100

2023年度,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出席上述股东大会,无缺席情况。

(三)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分别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任主任委员或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注重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六)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取公司信息。

2、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外,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冠名赞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本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签署了审核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华兴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并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兴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相关人员均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可以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持续发展,方案制定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在本年度内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特此报告!(下页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俊国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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