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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兴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独立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均出席了监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列席股东大会,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质询;列席董事会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人员忠于职守,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0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22项,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数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8日,公司监事会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修改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意见的议案》、《关于收购深圳价之链跨境电商有限公司65%股权事项之2017-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等19项议案。

2、2020年8月27日,公司监事会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20年9月24日,公司监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2020年10月28日,公司监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三、2020年度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检查审核,重点审核了公司季度、中期、年度财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财务会计文件,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经检查确认后,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核查公司理财投资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挂牌转让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符合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对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核查

经核查,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未发现利用关联方资金往来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违规担保的情形。

9、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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