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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4)第021047号审计报告确认,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757.78万元,按规定计提盈余公积1,489.31万元后,2023年度当年实现的未分配利润为14,268.47万元。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税后利润分配顺序规定,当年实现的未分配利润14,268.47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9,763.46万元及因被投资单位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由其他综合收益转未分配利润614.95万元,截止2023年底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646.88万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拟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以截至本公披露告日的公司总股本703,880,1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1,504,420.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以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稳健运营提供有力保障。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案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客观、合理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历年来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程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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