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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沧州明珠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30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1-029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河北省沧州市投资建设“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44,500万元人民币,主要投资建设高阻隔尼龙薄膜(BOPA薄膜)生产线2条,用于BOPA薄膜产品的生产。该项目资金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公司目前BOPA薄膜产品年设计产能28,500吨,本项目年设计产能38,000吨。

2、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1年06月29日由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目投资后,公司12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金额达到106,500万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故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1、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本身。

2、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名称: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006013103039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陈宏伟注册资本:141792.4199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聚乙烯燃气给水管材管件、排水排污双壁波纹管管材管件、硅胶管管材管件及其他各类塑料管材管件的生产、销售;纤维增强热塑性塑料复合连续管生产、销售和纤维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研发推广应用;聚乙烯塑料管道的安装和技术服务;生产、销售食品用聚酰胺薄膜、聚酰亚胺保鲜膜、聚酰胺切片及其他塑胶制品;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机电产品、纸制品、木制品、润滑油;油气配套设备及油田作业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5年01月02日营业期限:长期住所:沧州市运河区沧石路张庄子工业园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内容:新建“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项目主要包含BOPA薄膜生产线2条、分切机、BOPA薄膜生产车间、仓库等。

3、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沧州市

4、项目投资总金额:44,500万元人民币

5、项目资金:通过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6、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具体投资进度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需投入

7、项目市场前景及可行性:BOPA薄膜产品具有良好的力学强度、对氧气和油脂具有高阻隔性以及极宽的使用温度等优异性能,使用BOPA薄膜生产的塑料复合包装膜具备了高氧气阻隔性、高力学强度、高便捷性和高性价比等特点,因

此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日化、医药和电子产品等包装领域,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包装材料,产品市场需求逐年提升,市场前景良好。公司掌握BOPA薄膜同步法和分步法生产工艺,生产技术水平高,产品品质优良,特别是在高端BOPA薄膜应用上拥有稳固的客户群体。同时公司培养了一批具有设备集成和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突出的核心技术人员以及熟练掌握双向拉伸生产工艺和控制技术的设备操作人员,并有能力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研发、生产BOPA特种薄膜,因此项目具有可行性。

8、对公司的影响:该项目系公司对BOPA薄膜产品的投资扩产,有利于提高公司BOPA薄膜产品的产能,以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有助于提高公司BOPA薄膜产品市场占有率、品牌形象和产品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目的主要系公司扩大BOPA薄膜产品的产能,进一步提高公司BOPA薄膜产品行业竞争力。该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资金是公司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带来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外投资的风险

(1)本次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能面临股东大会不能通过的风险;

(2)本项目资金通过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在资金筹集、调度及周转等方面存在不确定因素,造成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加大;同时融资金额增加,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财务费用增加,导致公司财务风险加大;

(3)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风险因素的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4)项目建设可能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可能存在不能如期建设完成或达产等风险。

公司将加强风险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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