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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4月22日)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敬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 次时 间会议审议议案
1第七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2020年1月15日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2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2020年3月27日1.《关于预计2020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预计2020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预计2020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预计2020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2020年4月15日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第七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2020年4月24日《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第七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2020年6月2日《关于现金收购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第七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2020年8月27日1.《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2020年度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向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调整2020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部分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5.《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
限责任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6.《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7.《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第七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2020年9月17日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增加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第七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2020年10月23日1.《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0年三季报上年同期数的议案》; 2.《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第七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2020年12月29日1.《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9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12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4次股东大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包括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和回避事宜等都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结构合理。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定期报告的格式与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对于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地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四)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公司委托理财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理财产品。

(六)检查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事项时,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担保行为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利益,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满足公司实际管理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与稳健发展。《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八)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保障监事会行使职权,监事会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了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

三、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一)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公司监事会将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加强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提出书面意见,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加强对公司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使用。

(二)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

公司监事会将有针对地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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