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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为8人,因李先锋董事已于2021年6月17日辞职,并已经生效,故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发出表决票7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收回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9日(星期五);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下午15时,召开地点为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上午09:15至2021年7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将收到的参股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的分红款2,273.97万元对其增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副总经理朱志勇先生同时担任参股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参股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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