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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鸿陆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商品;向关联方深圳市科中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驿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车电广北新能源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向关联方深圳市华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鹏融创业财富管理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科中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陆技术有限公司、南昌市景中光电有限公司、海豚大数据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服务;接受关联方深圳市科中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服务;均属日常经营活动。预计2021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2,163万元人民币。2020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1,282.72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饶陆华先生、王道海先生、蔡赟东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饶陆华先生、桂国才先生、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含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 (不超过)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商品深圳市鸿陆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产品市场价格40054.81344.42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深圳市科中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销售产品市场价格1000.0072.76
上海驿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市场价格3000.0031.96
贵州省车电广北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市场价格5000.000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市场价格500
小计9050.00104.72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深圳市华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及物业服务市场价格10025.0598.35
深圳鹏融创业财富管理网络有限公司租赁及物业服务市场价格305.8124.01
深圳市科中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租赁及物业服务市场价格6511.1664.62
深圳市鸿陆技术有限公司租赁及物业服务市场价格6014.5433.22
南昌市景中光电有限公司租赁及物业服务市场价格30.751.62
海豚大数据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其他服务市场价格2000.00146.29
小计45857.31368.11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深圳市科中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软件服务、技术服务市场价格40085.8995.08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 (不超过)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江西省科能伟达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电池产品、生产辅助设备02,0000.00%-100.00%详见2020年4月29
料、商品深圳市鸿陆技术有限公司RFID相关产品344.422,5000.21%-86.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小计344.424,5000.21%-92.35%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深圳市科中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销售产品72.762500.02%-70.90%
上海驿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31.963000.01%-89.35%
国联科陆无锡新动力有限公司销售产品2.831500.00%-98.11%
北京高陆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7.53500.00%-84.94%
江西省科能伟达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销售产品249.962,5000.07%-90.00%
小计365.043,2500.16%-88.77%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深圳鹏融创业财富管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及物业服务24.01300.01%-19.97%
深圳市科中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租赁及物业服务64.62800.02%-19.23%
南昌市景中光电有限公司租赁及物业服务1.6250.00%-67.60%
深圳市鸿陆技术有限公司租赁及物业服务33.2200.01%
深圳市华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及物业服务98.3500.03%
海豚大数据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租赁及物业服务97.3200.03%
深圳鲁电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租赁及物业服务1.6000.00%
深圳市城安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服务11.1500.00%
海豚大数据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其他服务146.2900.04%
小计478.181150.10%315.81%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深圳市科中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软件服务、技术服务95.083000.06%-68.31%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1、江西省科能伟达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因资金等问题,2020年大都处于停产状态,公司预计与其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大都未发生。2、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包括: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发生的金额、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补充协议的金额,以及尚未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的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2020年,受疫情方面的影响,公司部分生产经营未按计划完成,导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小于预计金额。3、2020年公司向深圳市鸿陆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鲁电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安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租赁及物业服务事项2020年初未进行预计;2020年,海豚大数据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参股子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于2020年初未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在预计范围内。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0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深圳市鸿陆技术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鄢玉云,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射频识别系统及产品、物联网系统及产品、电子通讯设备、自动识别产品、仪器仪表、其他通用仪器、电子设备、电力电气设备、高低压电气成套设备、自动化设备、充电设备、电能计量箱及相关配件、封印、施封锁、计算机软硬件及系统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集成电路、能源服务技术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电力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电力设备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系统、变电站智能辅助系统、安防系统开发;智能电网系统集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力工具、机电产品、电力设备、金属制品、塑料制品、安全防护器具、防坠落装置、标识系统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安全工具器、五金器具、液压工具、水暖器材、劳保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射频识别系统及产品、物联网系统及产品、电子通讯设备、自动识别产品、手持抄表器、手持终端(PDA)、用户交互终端、缴费终端及系统、缴费POS机及系统、封印的生产制造;电力系统

设备生产、安装;金属制品销售、安装及技术维护;通信器材及设备安装;自动化控制工程的设计、安装、技术维护;仪器仪表生产、研发、销售、安装。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科技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A座17层。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022.30万元,净资产为8,361.5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071.35万元,净利润为105.59万元(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深圳市鸿陆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深圳市科中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饶亦然,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软件系统的设计、研发、销售与相关技术服务;计算机硬件、节能设备、机电设备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节能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节能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充电桩、储能设备的销售(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宝深路科陆大厦A座13层1304室。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48.37万元,净资产为39.6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61.90万元,净利润为-189.6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的子女为深圳市科中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上海驿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沈璐璐,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从事能源技术、电子产品技术、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充电桩设施的安装、维护,汽车、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电池(除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汽车、新能源汽车电池、机械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停车场管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供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曹安公路4801号610室。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86.54万元,净资产为882.5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357.04万元,净利润为-691.9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上海驿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副总裁桂国才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上海驿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贵州省车电广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柏含,注册资本 5000万元,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制造、充电服务;充电设施的开发、设计、安装、管理;新能源项目投资(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不含投融资理财、投融资理财咨询业务);新能源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项目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销售:汽车、自动售货机、售票机、柜员机及零配件;汽车租赁。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V区15栋亚太中心写字楼3612号房[五里冲办事处]。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052.45万元,净资产为-80.51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5.69万元,净利润为-80.51万元(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贵州省车电广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副总裁桂国才先生担任贵州省车电广北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冯周让,注册资本227,299.771万元,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资产管理、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59,161.09万元,净资产为537,064.4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3,527.82万元,净利润为7,294.03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是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深圳市华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AIBINGRAO,注册资本130.48万元,经营范围:精准医疗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让、市场推广;第三方医学检测实验室服务(经政府有关机构的审批合格);精准医疗技术和互联网计算机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销售;精准医疗技术设备、仪器、耗材、试剂的研究开发、成果转让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项目须取得经营许可)。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科技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B栋10楼。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11万元,净资产为287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4万元,净利润为-33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担任深圳市华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海豚大数据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进,注册资本为8,372.093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上门维修、技术服务;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科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软件设计与开发;游戏开发;网络工程、电子商务平台、软件的销售、技术支持、技术服务;网络云、数据处理与应用、数据库开发、数据统计、大数据分析、大数据应用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大数据应用相关的云平台和整体解决方案的设计;电子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高科技产品、电子、数码科技产品;股权投资;自有物业租赁;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计算机和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

品、日用电器)修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凭经营许可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增值电信业务。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882.28万元,净资产为6,069.14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731.06万元,净利润为-206.15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海豚大数据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担任海豚大数据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深圳鹏融创业财富管理网络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彭绍庆,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业务及与创业投资相关的咨询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投资顾问;财务顾问。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宝深路科陆大厦A座3层301室。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43.03万元,净资产为1,216.9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47.88万元,净利润为86.8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深圳鹏融创业财富管理网络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担任深圳鹏融创业财富管理网络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9、南昌市景中光电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鄢玉云,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精细玻璃及周边设施的销售;镀膜产品、触摸屏材料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国内贸易;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天祥北大道688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6,758万元,净资产为2,044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117万元,净利润为-38.7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南昌市景中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鸿陆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商品;向关联方深圳市科中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驿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销售商品;向关联方深圳市华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鹏融创业财富管理网络有限公司等提供服务;接受关联方深圳市科中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服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房屋租赁参照了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的租赁标准,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

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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