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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永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张永德)

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益达”或“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永德,男,1979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及资产评估师。2005年10月至2023年8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8年3月至2024年4月任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在2023年度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等公司有关制度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在2023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一)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对参与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具体出席和投票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投票情况(投反对票次数)
董事会624000
股东大会42200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2023/4/2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3/4/21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
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5/2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6/8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8/11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全文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专门委员会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7700
战略委员会1100
提名委员会2200
薪酬委员会1100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出具审计报告,履行监督职责;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季度报告及业绩预告;审阅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审阅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审阅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事项,履行监督职责;审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审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审阅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审阅开展票据池业务;审阅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审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审阅季度、半年度及年度的内部审计报告及工作计划;审阅《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回顾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战略;审阅了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展望的事项及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阅董事会换届事项;审阅提名公司首席执行官(CEO)、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事项。

(4)薪酬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事项;审阅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事项。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议题。

(五)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团队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紧密协作,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季度报告、专项检查等内容,推动内部审计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强化风险管理,深化内控建设。同时,我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监督及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加强对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了解和学习,尤其加深了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提

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日常工作履职情况。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生产经营、购买资产、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关联方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充分关注,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和财务状况,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努力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同时通过主动问询、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有关公司发展状况,并结合自身专业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全方位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充足运营信息与财务数据,保障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中有效行使监督权。协助本人紧密衔接内部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追踪审计全进程,确保审计公正客观,共同推进公司治理优化、风险管控强化及股东权益保护。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运行和检查监督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诚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认为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所披露的薪酬是合理和真实的,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对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此类对外担保、违规担保等情况;除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或由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

2023年5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提名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6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对该会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聘任程序规范合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与了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充分掌握公司的发展态势,并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都进行了认真审核,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今后,本人将继续秉承勤勉尽责的态度,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独立行使董事权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积极主动为公司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从而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zhangydnihao@163.com

独立董事:张永德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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