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永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8名,所持(代表)股份数318,118,4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19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0名,所持(代表)股份数58,026,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9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93,516, 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44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4,602,4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47%。
三、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317,962,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0%;反对15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870,2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7315%;反对15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26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317,962,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0%;反对15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870,2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7315%;反对15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26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宏川、戴余芳;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