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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发展:关于为公司沧州分公司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沧州分公司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因业务经营需要,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沧州分公司拟为荣盛“芳菲苑二期”项目,向金融机构申请该项目购房客户的按揭贷款准入,由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沧州分公司拟为荣盛“芳菲苑二期”项目,向金融机构申请该项目购房客户的按揭贷款准入,由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担保期间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书交由银行保管之日止。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为公司沧州分公司项目的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

沧州分公司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按揭担保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购买公司沧州分公司的荣盛“芳菲苑二期”项目的购房客户(以下简称“购房客户”);

2、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6,000万元;

3、担保期间: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书交由银行保管之日止。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沧州分公司开发的荣盛“芳菲苑二期”项目与金融机构建立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关系。

2、同意由公司为在公司沧州分公司荣盛“芳菲苑二期”项目购房并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书交由银行保管之日止。

3、关于此次为公司分公司的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是根据房地产行业惯例而发生,属于公司日常主营业务的必要环节,此次审议是应金融机构的要求而进行。由公司为公司沧州分公司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项目销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63.09亿元(不包括按揭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6.30%。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72.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88%。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31.96

亿元。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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