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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运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电信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信义”)拟向云融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融保理”)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融资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年。

2、关联关系说明

云融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电集团”)间接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属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融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DMXC2K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白子午成立日期:2021年7月28日住 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416号铭海中心1号楼-2、7-31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云融保理的股权结构如下:

2、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9月30日,云融保理总资产30,104.55万元,净资产30,078.41万元;2021年7-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8.4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00%

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新兴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广电新兴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广电产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广电产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广州广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

100%100%

100%25%

25%75%

75%云融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3、其他说明:云融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理业务的基本情况

1、保理类型:有追索权公开型保理

2、融资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

3、融资授信额度有效期:1年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广电信义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符合广电信义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云融保理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六、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黄跃珍、钱喆、杨文峰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黄跃珍、钱喆、杨文峰需要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控股子公司提高融资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2)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跃珍、钱喆、杨文峰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价格由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原则,共同协商确定,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无异议。

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龚建伟 李少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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