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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运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5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16—19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7-158号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广电运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广电运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广电运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广电运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广电运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广电运通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振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杰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若出现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2,82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16元,共计募集资金3,137,191,200.00元,坐扣尚未支付的承销和保荐费用20,330,675.9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16,860,524.01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及已支付的承销和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30,759.1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15,529,764.9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10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 目 序号 金 额募集资金净额 A 311,552.98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46,288.26

项 目 序号 金 额

补充流动资金 B2 115,523.98已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3 17,811.34利息收入净额和理财收益

B4 28,822.85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3,165.55补充流动资金 C2已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3,527.77利息收入净额和理财收益

C4 1,624.7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159,453.81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 115,523.98已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21,339.11利息收入净额和理财收益

D4=B4+C4 30,447.57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45,683.65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5,683.65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公司审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按季度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与合规委员会。

经201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用于建设全国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通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3月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鉴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项目主体工程和内部装修都已基本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预计未来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设立智能便民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14,000.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公司变更为控股公司广州运通购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购快公司)。根据《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通购快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顺应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2019年7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60,506.08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公司变更为本公司。根据《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分别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顺应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变更

用于购置广州市黄埔区KXCN-C1-2-7地块1,321m

,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公司变更为广电运通公司。

随着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的快速落地及研发的持续高投入,公司更需要借助深圳的创新政策、创新能力和创新环境,加快公司创新业务的发展和壮大,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6,0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于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打造“广州总部”+“深圳基地”的创新发展格局。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公司变更为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银通公司)。根据《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深圳银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方报业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公司)担任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完成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公司承接。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各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公司于2020年10月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未发生变化。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44050186320100000127 293.60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定期存款账户

44050286320100000049 14,000.0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713366781841 2.9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理财账户

653576397435 5,800.00

其中:理财产品5,800.00万元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

05871876000003872 25,587.08合 计 45,683.65

注:第1-4个为广州银通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5个账户为广电运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8110901011900691198)为运通购快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已于2023年5月9日销户;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5623666666686)为深圳银通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已于2023年9月20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并不直接产生收入和利润,但通过项目实施,可逐步形成全国智能金融自助设备外包服务的统筹管理体系,优化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及管理效率,支撑公司稳步扩大在智能金融自助设备外包服务的市场占有率,间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未来稳定持续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项目并不直接产生收入和利润,但项目将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等人工智能技术推进服务模式创新,助推公司在深圳的创新业务更快、更高质量发展,间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未来稳定持续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8,164.54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106号)。

根据公司201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164.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

40,651.00 2,714.41 2,714.41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200,000.00 5,450.13 5,450.13小 计 240,651.00 8,164.54 8,164.5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1,552.9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165.55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6,316.90(含21,339.11万元已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5,506.08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6.7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 建设广州金

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

部分变更 36,029.00 22,029.00 18.84 12,336.31 56.00% 2017年2月 [注1] 不适用 否

2. 建设区域金

融外包服务平台

部分变更 160,000.00 28,493.92 29,116.16 102.18% 2022年4月

11,896.79[注2]

是 否

3. 补充流动资

否 115,523.98 115,523.98 115,523.9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11,552.98 166,046.90 18.84 156,976.45

变更投资项目

1. 智能便民项

是 14,000.00 10,561.08 75.44% 2023年4月 206.34 否 否

2. 新一代AI智

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

是 60,506.08 12,577.16 46,321.94 76.56% 2024年1月 [注3] 不适用 否

3. 广电运通四

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

是 5,000.00 569.55 865.02 17.30% —— [注4] 不适用 否

4. 广电运通人

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

是 66,000.00 60,253.30 91.29% 2022年4月 [注5] 不适用 否变更投资项目小计

145,506.08 13,146.71 118,001.34合 计 - 311,552.98 311,552.98 13,165.55 274,977.79 - - 12,103.1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主体工程和内部装修都已经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尚有部分工程款未结算。

2. “智能便民项目”未达预计收益,主要因为自2019年末以来,新零售行业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居民线下消费意愿减弱,叠加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对社会消费形成显著冲击,相当部分零售企业倒闭退出。在此形势下,公司及时采取措施,调整规模化发展策略,优化业务布局,经营质量得到提升,2023年“智能便民项目”实现净利润206.34万元,经营整体向好。

3. “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故未产生相关收益。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该情况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未发生该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未发生该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未发生该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64.54万元,其中: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先期投入2,714.41万元,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先期投入5,450.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于2016年 4月1日完成,两个项目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广州银通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2023年3月30日至2024年3月29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5,8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1.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及“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予以结项,并将“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1,144.41万元及“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609.39万元,合计17,753.80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另一方面,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2.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智能便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527.69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自2019年末以来,新零售行业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居民线下消费意愿减弱,叠加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对社会消费形成显著冲击,相当部分零售企业倒闭退出。在此形势下,公司及时采取措施,调整规模化发展策略,优化业务布局,经营质量得到提升,经营整体向好。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45,683.65万元(包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5,8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1] “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并不直接产生收入和利润,但通过项目实施,可逐步形成全国智能金融自助设备外包服务的统筹管理体系,优化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及管理效率,支撑公司稳步扩大在智能金融自助设备外包服务的市场占有率,间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未来稳定持续增长打下坚实基础[注2]“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部分募集资金已变更投向投入“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项目”,与原募投计划相比效益相应减少,2023年实现净利润11,896.79万元[注3] “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已完工,并于2024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2023年未产生相关收益[注4] “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故未产生相关收益[注5] “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项目并不直接产生收入和利润,但项目将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等人工智能技术推进服务模式创新,助推公司在深圳的创新业务更快、更高质量发展,间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未来稳定持续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1. 智能便民项

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

14,000.00 10,561.08 75.44% 2023年4月 206.34 否 否

2. 新一代 AI

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

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60,506.08 12,577.16 46,321.94 76.56% 2024年1月

详见附件1[注3]之说明

不适用 否

3. 广电运通四

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

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5,000.00 569.55 865.02 17.30% ——

详见附件1[注4]之

说明

不适用 否

4. 广电运通人

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

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66,000.00 60,253.30 91.29% 2022年4月

详见附件1[注5]之说明

不适用 否合 计 - 145,506.08 13,146.71 118,001.34 - - 206.34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智能便民项目

(1) 变更原因:原“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36,029.00万元,截至2017年12 月31日累计投入10,983.23万元。该项目主体工程和内部装修都已基本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预计未来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1.4亿元用于投资建设“智能

便民项目”,设立智能便民项目公司“运通购快”,深入打造便民惠民的智能互联平台。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公司变更为运通购快公司。

(2)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设立智能便民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1.4亿元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设立智能便民项目公司“运通购快”,深入打造便民惠民的智能互联平台。2018年4月,运通购快公司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深圳银通公司持有其70%股权,湖南中谷持有其30%股权。(详见2018年3月31日、4月24日、5月5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

(1) 变更原因:原“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60,00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23,097.88万元。为顺应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60,506.08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公司变更为本公司。

(2)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18日、2019年7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60,506.08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详见2019年6月19日、7月5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 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

(1) 变更原因:原“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60,00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投入24,928.31万元。为顺应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变更用于购置广州市黄埔区KXCN-C1-2-7地块1,321m

,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广电运通。

(2)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购置广州市黄埔区

KXCN-C1-2-7地块1,321m

,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详见2019年10月25日、11月12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 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

(1) 变更原因:原“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60,000.00万元,截至2019年11月 30 日累计投入25,200.14万元。随着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的快速落地及研发的持续高投入,公司更需要借助深圳的创新政策、创新能力和创新环境,加快公司创新业务的发展和壮大,公司将“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中的66,000万元人民币用途变更为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打造“广州总部”+“深圳基地”的创新发展格局。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深圳银通。

(2)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66,000万元用于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打造“广州总部”+“深圳基地”的创新发展格局。(详见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智能便民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过建设期但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因为自2019年末以来,新零售行业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居民线下消费意愿减弱,叠加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对社会消费形成显著冲击,相当部分零售企业倒闭退出。在此形势下,公司及时采取措施,调整规模化发展策略,优化业务布局,经营质量得到提升,2023年“智能便民项目”实现净利润206.34万元,经营整体向好。

2.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该情况。

仅为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王振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王振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周杰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周杰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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