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提供有关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并调整担保额度及泰兴化学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增加对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化学公司”)融资1亿元提供担保(期限3年),并经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9年 9月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泰兴化学公司项目融资追加保证担保2亿元(期限3年),并经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公司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担保合同(法人)》,为泰兴化学公司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发生的债务包括租金、租息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除公司提供前述担保外,泰兴化学公司以该笔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租赁物作抵押。
上述两笔担保额度合计3亿元。此前在额度内,公司已对应为泰兴化学公司融资提供担保1.74亿元(其中:2021年1月1日后为泰兴化学公司在泰兴农商行融资提供担保4,950万元),本次融资租赁担保1亿元,累计对应提供担保
2.74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6月26日注册地址:泰兴经济开发区澄江西一路29号法定代表人:郭利辉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整经营范围:化学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销售等与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9,470.56万元,净资产103,366.41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5,583.89万元,净利润6,383.51万元。
四、融资租赁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地且不可撤销地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所欠出租人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一旦承租人未能及时足额偿还租金或履行其他相关义务,出租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在接到出租人发出的偿还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直接向出租人无条件的支付保证范围内出租人通知索偿的金额。
4、保证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租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5、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包括重新约期后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承租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出租人宣布
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6、其他说明: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应协议之租赁物对应的融资金额10,000万元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增加对泰兴化学公司融资1亿元提供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年;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为泰兴化学公司项目融资追加保证担保2亿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年。公司本次担保的对象泰兴化学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审批额度之内,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为泰兴化学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整合资源,促进泰兴化学公司项目正常运营与达产达效,且其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正常的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累计为人民币 14.10 亿元(其中对子公司担保10.1亿元、子公司对公司担保2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8.45亿元(含本次担保事项),占上市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8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案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保证合同(法人)》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