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莱茵生物股票代码:002166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新德住所及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9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上市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桂林莱茵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莱茵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公司、莱茵生物 | 指 |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姚新德先生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5%以上的股东、董事姚新德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五位小数,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为计算时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 姚新德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45232219641226**** |
住所 | 广西桂林市象山区*** |
通讯地址 | 广西桂林市象山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已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个人资金需求。
二、本次权益变动实施结果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4.99999%,不再是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莱茵生物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4,363,4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797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28,260,6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9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上市公司股份6,102,803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
姚新德 | 大宗交易 | 2021.9.28 | 8.46 | 610.2803 | 1.07973 |
合计 | 2021.9.28 | 8.46 | 610.2803 | 1.07973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28,260,6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99%,已质押股份数量为28,260,6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8,260,6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9%。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列表
1、信息披露义务人姚新德先生的身份证明文件;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新德
签署日期:2021年 9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19号 |
股票简称 | 莱茵生物 | 股票代码 | 00216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姚新德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4,363,460股 持股比例: 6.07972%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8,260,657股 变动比例: -1.0797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减持 |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莱茵生物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1年9月28日 方式:大宗交易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新德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