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智光电气: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代码:002169证券简称:智光电气公告编号:2024038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作为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对华兴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首席合伙人:童益恭先生

2023年度末合伙人(股东)数量:66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7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73人

2023年收入总额:44,676.50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2家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0,395.46万元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4家

(二)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三)执业记录

华兴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华兴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分别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担任。

华兴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华兴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详细的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内控测试、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长期股权投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关联交易等。在审计过程中,华兴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报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华兴在执行审计业务时,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并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经审计,华兴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和《保密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华兴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华兴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总体评价

经评价和审查,公司认为华兴在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公允、客观原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及时出具公司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完整、清晰,切

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