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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电气: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文中)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0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经本人确认2020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且相关会议资料详实充分。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投票表决中,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2020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10次会议,本人均按要求出席。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2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务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发表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0年1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岭南电缆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
2020年3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智光工业能效股权投资基金拟增资智光储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0年4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于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关于岭南电缆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年薪酬的确认及 2020 年薪酬方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2020年6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意
2020年7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补选李永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补选邵希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2020年8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10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内部控制度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及时了解到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为我对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同时,分享自己在熟知的专业领域和工作中的经验,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0年,公司规范地披露信息,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

2、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2020年度,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咨询,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培训学习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关注中国证监会、广东省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成员,2020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在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中,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按照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规程,配合做好公司年报编制及披露等工作,具体工作为:审阅年度审计计划;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听取管理层及财务总监关于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工作汇报;在会计师出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总结评价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并提出续聘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等。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对公司补选董事、独立董事提出了建议。

(3)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成员,报告期内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1次会议。会上委员听取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述职报告,并对其2019年度薪酬进行了审核;并参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提高管理层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奖金发放符合公司相关考核和激励办法,公司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情况相符。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感谢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

独立董事:潘文中2021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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