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桂林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广陆”)于2018年5月28日与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漓江合作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贷款金额245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3年。公司以灵川县定江镇长丰路27号(地号:GB00022)1#办公楼、食堂的不动产做抵押担保,且为该笔贷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第一大股东彭朋先生及公司董事彭敏女士为该项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贷款期间,桂林广陆共计归还贷款本金1050万元人民币,尚有贷款本金余额1400万元人民币。上述银行贷款已于2021年5月28日到期。
现经与漓江合作银行沟通协商,漓江合作银行同意对剩余贷款1400万元展期一年,原先提供的抵押及保证担保顺延。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及2021年5月2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桂林广陆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所以该议案涉及的1400万元的担保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贷款展期的影响
本次贷款展期基于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利于缓解全资子公司资金压力,更好的支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开展。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