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以邮件、电话、短信及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6月11日下午15点30分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洪志国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共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推选洪志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监事长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洪志国先生简历如下:
洪志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2年,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自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拥有丰富的会计、审计、咨询服务经验,长期从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的审计及咨询服务。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合伙人。2019年7月9日被补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2021年5月21日换届选举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洪志国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洪志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