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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网: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6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5),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于2021年5月26日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1)桂03民申5号),并指定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2021)桂03民申5号之一)。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对外披露《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对外披露《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于2021年6月24日对外披露《关于重整投资人招募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今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确定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函》。2021年7月8日,意向重整投资人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翔高新”)向管理人提交了密封的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方案。2021年7月14日,在桂林中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管理人主持召开了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评审会议,评审委员由公司前5大主要债权人、1位公司职工代表、1位公司代表组成。根据评审意见,且经报桂林中院后,管理人确定科翔高新具备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根据评审意见,确认科翔高新支付重整保证金及共益债务借款的方式,即在法院正式受理东方网络重整申请,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3日前支付3000万元重整保证金,并在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按照协议约定及东方网络公司的资金需求分期分批提供无息共益债务贷款。

后续,管理人将及时与科翔高新就签署重整投资相关协议及具体条款内容进

行磋商。目前管理人与科翔高新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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