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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网:关于公司相关人员收到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0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相关人员收到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张群、王宋琪增持股份承诺有关问题的监管关注函》(桂证监函[2021]560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管关注函的主要内容

2020年12月24日,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东网)披露《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称,*ST东网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群、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王宋琪拟自公告披露次日起6个月内增持*ST东网股票,张群拟增持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不高于600万元,王宋琪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不高于400万元。承诺期内,除因重大事项窗口期及股价超过承诺增持价格上限等客观因素影响外,截至2021年6月15日,张群增持*ST东网1万股股票,增持金额1.03万元,王宋琪未增持*ST东网股票,尚未完成增持承诺。在知悉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承诺事项后,未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应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张群先生、王宋琪先生收到上述监管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监管关注函中指出的问题,表示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2、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定期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各种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增强合规意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3、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正有序推进重整事项。截至目前,重整申请暂未被法院受理。公司现已完成重整投资人遴选、清算价值及资产评估和债权申报情况初步审定工作。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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