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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江特: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8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和开展工作,公司全体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能够不受影响地独立履行职责。

2020 年度,董事会共召开 12次会议(其中 4 次定期董事会、8 次临时董事会),所有会议召开都能按照程序及规定进行,所有会议的决议都合法有效。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如下表:

序号届次时间及召开方式出席人数议案审议情况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1月22日,通讯7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共1项议案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4月27日,现场结合通讯7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议案审议通过了《2019年总经理工作报告》、《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财务预算方案》、《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预案》、《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社会责任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的议案》共13项议案
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4月29日,现场结和通讯7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共1项议案
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6月8日,现场结和通讯7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0年6月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0年6月修订)》、《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与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共4项议案
5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7月23日,通讯7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出售子公司上海江尚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共2项议案
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8月10日,通讯7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共2项议案
7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8月19日,现场结和通讯7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锂盐生产线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2项议案
8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8月31日,现场结和通讯7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1项议案
9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10月23日,现场结合通讯6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共1项议案
10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11月17日,现场结和通讯6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贷款提供抵押、质押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5项议案
1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11月22日,现场结和通讯6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增加并选举新的董事的议案》共3项议案
1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12月3日,现场结和通讯11名董事全部出席并表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推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组织架构图》共4项议案

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度专门委员会履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建议。

2.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监控。在定期报告编制前就公司相关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细致的沟通,提出了专业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保证了公司相关报告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3.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在公司中高层人员聘用中发挥了作用,在充分了解拟聘用人员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确保了拟聘用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独立履行职责,对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年报相关事项、2020年半年报、以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增加董事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相关事项等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的独立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召集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0年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共召集股东大会3次,其中1次为年度股东大会、2次为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内容。

五、公司治理及制度制订情况

公司已基本建立了完善的治理制度,公司治理结构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要求。

(一)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2020年度,公司根据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规则指引,结和自身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已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工作保障了公司治理制度与现行法规条款保持一致,避免制度不一致导致的治理和决策风险等。

(二)董事会结构及董事变更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报告期内,公司1名董事辞职,提名增加了5名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规范性的规定和要求。

2021年度,董事会将根据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和运作的制度要求和《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持续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同时,董事会也将继续推动公司战略的实施和布局,努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实现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而不懈努力。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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