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2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0年度从公司合计领取薪酬为202.46万元(含税)。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核销坏账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以市场公允价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质分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质分立事项为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整合,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资质分立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