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错误,主要是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等相关数据录入错误,是相关人员工作疏忽导致。该错误虽然未对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影响,但给投资者阅读相关报告带来不便。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信息错误进行更正,并要求董事会加强经营层的内部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 兵
周英顶
张公俊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