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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得: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目 录

一、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第1—2页

二、关于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说明………………………… 第3—9页

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1〕1499号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得公司)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规定对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利得公司披露2020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海利得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

海利得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规定对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五、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利得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说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发起设立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浙上市〔2001〕23号文)批准,由高利民等9位自然人和万向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设立,于2001年5月21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海宁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10969000C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22,302.8645万元,股份总数122,302.8645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5,966.4307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96,336.4338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08年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化学纤维制造业。主要经营活动为化学纤维制品、橡胶和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主要有:工业长丝、灯箱布、聚酯切片、装饰膜、蓬盖布、帘子布、石塑地板等。

二、公司建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 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 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3.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遵循的基本原则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约束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权力。

3.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涵盖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保证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和执行情况如下:

(一) 公司的内部控制要素

1. 控制环境

(1) 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员工守则》《安全生产守则》等一系列内部规范,并通过严厉的处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多渠道、全方位地落实。

(2) 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用途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全公司目前共有2,838名员工,其中生产人员2,158人,销售人员91人,技术人员353人,财务人员45人,行政人员124人,其他人员67人;其中硕士及以上53人,大专及本科725人,高中及中专794人,初中及以下1266人。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3) 治理层的参与程序

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身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

还包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 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由管理层负责企业的运作以及经营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对其实施有效地监督。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包括信息技术控制、信息管理人员以及财会人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收到的有关内部控制弱点及违规事件报告都及时作出了适当处理。本公司秉承“海纳百川、利益大众”的经营理论,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5) 组织结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切实做到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五独立”。公司已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的稽核,保证相关会计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6) 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采用向个人分配控制职责的方法,建立了一整套执行特定职能(包括交易授权)的授权机制,并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为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逐步建立了预算控制制度,能较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财务部门通过各种措施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7) 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崇尚“以德为先,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发展战略,注重德才兼备的企业团队建设,坚持引进人才与培养人才相结合,不断加强人才的培训和储备,加大公司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保障。近几年,公司通过现场招聘、网络、报纸、内部推荐等渠道,招募了文化层次较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作为人才储备,形成合理梯队,进一步优化了公司员工队伍的学历结构。

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制定了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人员的录用、员工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内部调动、职务升迁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对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方式坚持以目标管理为导向,以业绩为核心,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多角度考核的办法。考评结果作为岗位绩效薪资、优秀员工及先进班组评选的重要依据,并能促进企业高素质、一流的团队建设。

2. 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制定了成为世界领先的涤纶工业丝、数码喷绘材料与轮胎帘子布供应商的长远整体目标,并辅以具体策略和业务流程层面的计划将企业经营目标明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并建立了内审部等部门,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

3. 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强大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赋予的职责。公司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4. 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对预算、利润、其他财务和经营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 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 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 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

比较。

(4) 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 独立稽查控制:公司专门设立内审机构,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消耗定额、付款、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6) 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

5. 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同时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就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二) 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现对公司主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一并说明如下:

1. 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公司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规定下属企业严禁进行期货交易、严禁擅自向外单位出借多余资金、严禁向职工集资、严禁私设银行账户等。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但公司合并内关联方企业存在代收代付款项的情况。

2. 公司已形成了筹资业务的管理制度,能较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筹措的资金没有严重背离原计划使用的情况。

3. 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并制定了《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和《备品备件采购管理办法》。明确了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特别对委托加工物资加强了管理。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权限上,在公司本部的授权范围内,通过ERP系统,供应部根据各事业部的采购申请,

经过询价、比价、议价,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任务。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4. 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由于受公司销售体系的影响,部分存放于仓库及外地中转库存货的变动,有时未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到会计核算系统中。

5. 公司已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及全面的预算体系,能做好成本费用管理和预算的各项基础工作,明确了费用的开支标准,能够及时对比实际业绩和计划目标,并将比较结果作用于实际工作。

6. 公司已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已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实行催款回笼责任制,对账款回收的管理力度较强,公司一律将收款责任落实到销售部门,并将销售货款回收率列作主要考核指标之一。权限上,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各事业部可自主对外办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货款结算业务。

7. 公司已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及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使用、分级核算”的办法。对工程项目的预算、决算、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的款项必须在相关资产已经落实,手续齐备下才能支付。工程项目中不存在造价管理失控和重大舞弊行为。

8. 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实行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公司制定了《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公司没有严重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公司主要业务为外销,为尽量规避汇率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利润的影响,公司通过银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通过期货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和期货交易业务内部控制机制,各项业务办理均按照相应管理制度执行,且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9. 公司能够较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制定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担保原则、担保

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已作了明确规定,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较为严格,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

失。

10.随着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深入执行,公司个别新设子公司人员配备相对较弱,造成对控股子公司尤其是境外子公司的实际营运情况掌控不够及时,对其内部控制执行力度的监督不强等情况。另外,公司已设立专门的内审机构,保证相关会计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从实际情况看,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内部审计在人员配备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公司准备采取的措施

公司现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对于目前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加以改进提高:

(一) 建立健全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进一步加强其内控执行情况的监督,减少并规范合并内关联方代收代付款项的行为,配备具有胜任能力的管理人员,从而保证执行结果达到控制的预期目标。另外,应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加内部审计人员配备,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审计、审核、监督、管理等职能;同时,加大力度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准则,及时更新知识,不断提高员工相应的工作胜任能力。

(二) 组织人员定期对设在国外的仓库产品实施盘点,加强账实核对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记录的处理程序,完善岗位责任制,以使存放于仓库及外地中转库存货的变动能够及时地、准确地反映到会计核算系统中。

(三) 建立健全的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及全面的预算体系,进一步改进实际工作中成本费用控制方面的不足之处。

综上,公司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规定,本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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