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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得: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卫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在2020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出席、列席了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汇报,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针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中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本人因任期届满,在2021年2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已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现将2020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1)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全部出席。

(2)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1次,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1)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
8170010

注:本人在任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投票情况:

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对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任期内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会议届次发表时间独立意见名称意见类型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4月9日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4、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5、关于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6、关于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7、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9、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10、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8月27日1、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同意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平时不定期通过走访公司,与公司高管层进行多次交流,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度,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 2020年度,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9项议案,其中包括审议对外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曾孙公司的议案、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投资建设压延膜项目的议案等相关投资项目议案,为公司的发展审慎做出决策。

2020年度,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随时关注公司董监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为优化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成,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咨询,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行业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同时,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培训与学习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学习,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 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本人希望公司能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进一步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社会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人联系方式:228600995@qq.com

独立董事:黄卫书

2021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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