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6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利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回购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决策效率、优化整合效果,公司决定以公司投资比例占比55%的控股子公司海利得美国公司的自有资金400万美元回购少数股东持有的海利得美国公司4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利得美国公司注册资本将从原来的100万美元变更为55万美元,公司将持有海利得美国公司100%的股权。通过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对重要子公司的控制,提升经营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回购资金来源于海利得美国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控股子公司回购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