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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得: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布前6个月内(即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7月3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程序及范围

1、本次核查对象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收到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具体情况如下:

1、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交易股票行为,其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姚峻先生股票交易行为系实施个人股份减持计划,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其减持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日期前,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经核查,另一名内幕知情人其利用自有资金交易公司股票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日期前,完全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2、 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公司对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共有66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股票交易行为,经核实,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自行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本次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2021年7月30日收市后,所有激励对象均已签署《拟激励对象自查确认承诺书》。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 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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