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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日新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明星先生进行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日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1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亚会A审字(2021)第01610051号《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编制《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如下: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053.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74.5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51,570.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09,377.89万元。上述财务指标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6)详见2021年4月1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574.59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922.2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92.22万元。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5,399.25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若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进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鉴于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正在推进过程之中,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0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将尽快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2020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1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股东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和2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续期,用于短期内、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利息费用以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成本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费率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8)详见2021年4月1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如有)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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