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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4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建设东华能源(茂名)丙烯腈项目的议案》

为顺应公司产业链下游新材料产品快速发展的市场趋势,高价值地利用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的丙烯与副产氢气,夯实全产业链优势,加强氢能源综合利用,生产高附加值大宗商品,增强盈利能力,经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或其子公司投资建设东华能源(茂名)丙烯腈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套26万吨/年的丙烯腈及其下游配套装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并根据前述项目建设进展及审批情况,规划建设第二套26万吨/年的丙烯腈装置。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7月1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东华能源(茂名)丙烯腈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对公司董事会授权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的效率,加快东华能源(茂名)丙烯腈项目推进速度,经董事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以下事项:

1、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决定具体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对外投资主体。

2、授权对外投资主体决定东华能源(茂名)丙烯腈项目的申请、立项以及

建设审批等有关事项;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项目审批申请及建设方案等。

3、授权对外投资主体决定该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建设以及融资方案等有关事项。

4、授权对外投资主体进行项目的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的设计、安装、采购、承包和项目融资等有关事项的合同商谈、签署和实施。

5、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事宜。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7月1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东华能源(茂名)丙烯腈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0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新材料”)、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简称“宁波百地年”)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原授信额度为7.5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金融机构现授信 额度项目授信 方式授信 期限原授信 额度
1东华能源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3综合授信信用自银行 批准之日起一年3
2宁波新材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区支行3综合授信担保自银行 批准之日起一年3
4宁波新材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2综合授信担保自银行 批准之日起一年0
5宁波百地年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1.5综合授信信用自银行 批准之日起一年1.5
合计9.57.5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尚在有效期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283.95亿元,其中:东华能源64.04亿元,控股子公司219.91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173.31亿元,其中:

东华能源34.04亿元,控股子公司139.27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议案通过。

四、《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照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7月1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议案通过。

五、《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21年7月1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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