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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跃医疗:关于孙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的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洁芙柔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洁芙柔”)计划向公司关联方吴光明先生、吴群先生租赁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申虹路683弄1号805室面积为634.19平方米的房屋,每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10.46万元,租赁期2年。

2、关联关系

吴光明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群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与吴光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洁芙柔与吴光明先生、吴群先生发生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关联董事吴群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于春、万遂人、钟明霞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内签署相关协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吴光明,男,中国籍自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吴群,男,中国籍自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与吴光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上述关联方履约能力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租赁房产的基本信息

(1)房产位置:

上海市闵行区申虹路683弄1号805室(以下简称“租赁房产”),上述租赁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可能对本次关联交易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

(2)房产面积:

634.19平方米。

(3)房产权属人:

吴光明,吴群。

2、租赁房产的主体

出租方:吴光明、吴群

承租方:上海洁芙柔

3、租赁房产的费用及付款方式

双方拟定租赁房产每平方米日租金为4.5元,管理费为每平方米每月28元,合计每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10.46万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租赁费用每月支付。

4、租赁期限

上述房产租赁期限为两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洁芙柔,此次向关联方吴光明、吴群租用办公场地是其经营需要,同时以市场价确定房屋租金,没有侵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吴光明、吴群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26.04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三名独立董事均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上述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租赁的相关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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