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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发出,于2021年4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傅利泉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2889名激励对象的相关解锁事宜。

因董事傅利泉先生、陈爱玲女士与激励对象来利金先生、陈建峰先生为亲属关系,已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吴军先生、张兴明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拟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28,8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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