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发出,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傅利泉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权和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傅利泉、陈爱玲、张兴明、吴军已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