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陈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1、2020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 19次 | |||||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陈潮 | 6次 | 1次 | 5次 | 0次 | 0次 | 否 |
2、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职期间列席会议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核查相关资料,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0年2月18日,经核查相关材料,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25日,经核查相关材料,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2020年4月28日及2020年4月29日,经核查相关材料,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8)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9)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3)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14)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4、2020年5月22日,经核查相关材料,本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1、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本人遵照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详细规定,认真履行委员职责。2020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负责召集并亲自出席了会议,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意见,在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遵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详细规定,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在本人2020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此次会议,对2019年度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进行审议,认真审核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指导。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议案审议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每一项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股份回购、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让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4、自我学习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和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的战略规
划情况、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发挥。
六、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发生;
5、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本人自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积极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也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0年度任职期间工作的支持,谢谢!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陈潮)》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潮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