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
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控股子公司公司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弘高新”)51%股权以人民币13,77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万弘高新股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