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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锂芯: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亚雄)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亚雄,男,中国国籍,生于1974年3月,武汉大学无线电物理学学士,加拿大皇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具有多年的创业投资与管理经验及电信行业经历。曾先后任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销售经理;武汉利信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创始人、总经理,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部高级战略项目经理,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苏州顺融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长、总经理,苏州凯风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顺融泽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顺融未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苏州在路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苏州信永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常熟在路上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均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对出席的董事

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现场列席了1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4月21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关于减值准备计提及变动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8月11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0月11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2023年度按照要求严格履行职责,根据董事会各议事规则的要求,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的建议并就相关内容进行讨论。同时,作为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了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和高管人选任职资格的讨论;对公司审计部提交的相关工作总结及计划进行了审议,较好的履行了职责。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为保证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较好的履职,本人仅担任蔚蓝锂芯一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3年度,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通过电话、视频,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义务,充分发挥独董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3年度,公司主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两件,一是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另一个是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定向减资退出淮安澳洋顺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于上述事项,本人都事前进行了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本人通过认真审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开展的目的和影响,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了书面意见。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

度报告、2023年半年报告及2023年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相关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补选非独立董事。报告期内,认真审查了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提供的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召开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积极与经营管理层交换意见,结合自身专业和经历在会上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利用自己的投资领域的专业及资源,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王亚雄

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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