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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锂芯: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4-018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何伟先生、王亚雄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CHEN KAI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对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董事张宗红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张宗红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完成股票期权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股票期权的,有权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放弃的股票期权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董事张宗红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020号《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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